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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息交流 规范行政执法 ——泸水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开展执法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加强与法院、公安的沟通交流,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信息交流。10月21日我局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我们有幸邀请到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红英同志和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兰国红同志为我们授课,州县局全体执法人员共3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红英同志从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合法性审查中的主体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合法等三个方面入手,对药品、医疗器械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讲解。然后就行政案件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具备哪些条件及应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讲解。另外结合实际案例就如何做好应诉准备进行了介绍。 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兰国红同志首先介绍了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流程,并对执法经验进行了归纳:一是证据要充分,程序要合法;二是要文明执法,不授人以柄;三是要沉着应对,不使矛盾激化;四是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合作,寻求保护。他们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然后他就触犯刑法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如何移交公安机关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了介绍。 此次培训理论联系实际案例,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必将对今后我们的行政执法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 (罗振钧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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